數據報告 · 2026-04-05 更新
打人會被判多重?
從 53.9 萬筆傷害罪判決中抽樣 10 萬筆分析,涵蓋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重傷害、傷害致死。
53.9萬+件
判決總數
58%
過失傷害佔比
3個月
量刑中位數
5.7%
無罪率
重點摘要
- 過失傷害佔 58%,是最常見類型(車禍、工安事故),量刑中位 3 個月
- 普通傷害(故意打人)量刑中位 4 個月,多數可易科罰金
- 重傷害中位 3 年,傷害致死中位 7 年 4 個月——差距極大
- 無罪率 5.7%,多因正當防衛或證據不足
- 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,和解後可撤告——實務上很多案件以和解收場
一、案件類型分布
四種傷害罪類型的案件量比較
過失傷害佔大宗(58%)。多為交通事故或職場工安事故。屬告訴乃論,被害人不提告就不會追訴。
重傷害和傷害致死合計僅 2%,但刑度極重。這兩類屬非告訴乃論,即使和解也不能撤告。
二、量刑結果分析
38,343 件有明確量刑結果的案件
拘役20,527(53.5%)
有期徒刑15,621(40.7%)
無罪2,195(5.7%)
53.5% 判拘役(中位 40 日),40.7% 判有期徒刑(中位 3 個月)。多數傷害案件的量刑不重,初犯通常可易科罰金。和解是影響量刑最重要的因素。
三、各類型量刑比較
四種類型的量刑中位數差異巨大
過失傷害
3個月
最常見,多為車禍、工安事故
普通傷害
4個月
故意打人、鬥毆
重傷害
36個月
致人重傷(如失明、斷肢)
傷害致死
88個月
打死人,中位刑度 7 年以上
從普通傷害的 4 個月到傷害致死的 88 個月,刑度差距達 22 倍。法院對傷害結果的嚴重程度極度敏感——同樣是「打人」,結果不同刑度天差地別。
四、有期徒刑刑度分布
15,621 件判有期徒刑的案件刑度分布
77.5% 判 6 個月以下,可易科罰金(1,000 元/日)。3 個月約需 9 萬元。這是多數傷害案件的「價格」。
5 年以上的案件佔 2.8%,主要是重傷害和傷害致死。這些案件通常無法易科罰金,必須入監。
五、年度趨勢
民國 108-114 年案件量趨勢(等比推估)
傷害案件數量近年穩中有升,從 108 年的約 2.6 萬件增至 113 年的約 3.3 萬件。這可能反映民眾法律意識提高,更願意提告維權。
六、結論
1
過失傷害最常見
58% 的案件是過失傷害(車禍、工安),量刑中位僅 3 個月。
2
和解是關鍵
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,和解後可撤告。和解金額從數萬到數十萬不等。
3
結果決定刑度
普通傷害 4 個月 vs 傷害致死 88 個月,差距 22 倍。
4
多數免入監
77.5% 判 6 月以下可易科罰金。但重傷和致死必須入監。
附錄:方法論
資料來源與分析方法說明
資料來源:法律偵探資料庫中 53.9 萬筆傷害罪判決,隨機抽樣 10 萬筆進行分析。
分析方式:從判決主文自動擷取量刑(有期徒刑月數/拘役日數/無罪),依案件標題分類為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重傷害、傷害致死四類。
數據限制:抽樣分析,年度趨勢為等比推估值。民事賠償金額為刑事附帶民事部分,與實際和解金可能有落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