數據報告 · 2026-04-05 更新

打人會被判多重?

53.9 萬筆傷害罪判決中抽樣 10 萬筆分析,涵蓋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重傷害、傷害致死。

53.9萬+
判決總數
58%
過失傷害佔比
3個月
量刑中位數
5.7%
無罪率

重點摘要

  • 過失傷害佔 58%,是最常見類型(車禍、工安事故),量刑中位 3 個月
  • 普通傷害(故意打人)量刑中位 4 個月,多數可易科罰金
  • 重傷害中位 3 年,傷害致死中位 7 年 4 個月——差距極大
  • 無罪率 5.7%,多因正當防衛或證據不足
  • 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,和解後可撤告——實務上很多案件以和解收場

一、案件類型分布

四種傷害罪類型的案件量比較

過失傷害佔大宗(58%)。多為交通事故或職場工安事故。屬告訴乃論,被害人不提告就不會追訴。
重傷害和傷害致死合計僅 2%,但刑度極重。這兩類屬非告訴乃論,即使和解也不能撤告。

二、量刑結果分析

38,343 件有明確量刑結果的案件

拘役20,527(53.5%)
有期徒刑15,621(40.7%)
無罪2,195(5.7%)
53.5% 判拘役(中位 40 日),40.7% 判有期徒刑(中位 3 個月)。多數傷害案件的量刑不重,初犯通常可易科罰金。和解是影響量刑最重要的因素。

三、各類型量刑比較

四種類型的量刑中位數差異巨大

過失傷害
3個月
最常見,多為車禍、工安事故
普通傷害
4個月
故意打人、鬥毆
重傷害
36個月
致人重傷(如失明、斷肢)
傷害致死
88個月
打死人,中位刑度 7 年以上
從普通傷害的 4 個月到傷害致死的 88 個月,刑度差距達 22 倍。法院對傷害結果的嚴重程度極度敏感——同樣是「打人」,結果不同刑度天差地別。

四、有期徒刑刑度分布

15,621 件判有期徒刑的案件刑度分布

77.5% 判 6 個月以下,可易科罰金(1,000 元/日)。3 個月約需 9 萬元。這是多數傷害案件的「價格」。
5 年以上的案件佔 2.8%,主要是重傷害和傷害致死。這些案件通常無法易科罰金,必須入監。

五、年度趨勢

民國 108-114 年案件量趨勢(等比推估)

傷害案件數量近年穩中有升,從 108 年的約 2.6 萬件增至 113 年的約 3.3 萬件。這可能反映民眾法律意識提高,更願意提告維權。

六、結論

1

過失傷害最常見

58% 的案件是過失傷害(車禍、工安),量刑中位僅 3 個月。

2

和解是關鍵

普通傷害屬告訴乃論,和解後可撤告。和解金額從數萬到數十萬不等。

3

結果決定刑度

普通傷害 4 個月 vs 傷害致死 88 個月,差距 22 倍。

4

多數免入監

77.5% 判 6 月以下可易科罰金。但重傷和致死必須入監。

附錄:方法論

資料來源與分析方法說明

資料來源:法律偵探資料庫中 53.9 萬筆傷害罪判決,隨機抽樣 10 萬筆進行分析。

分析方式:從判決主文自動擷取量刑(有期徒刑月數/拘役日數/無罪),依案件標題分類為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重傷害、傷害致死四類。

數據限制:抽樣分析,年度趨勢為等比推估值。民事賠償金額為刑事附帶民事部分,與實際和解金可能有落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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